超文标记语言的发展

超文标记语言是一种用来制作全球资讯网 (WWW) 超文文件的约定规则。 虽然有制订本规则的专责机构,但是每一种浏览器都会制订自己专用的标记。 一般而言,人们会需要一个「所有标记」的一览表,只要运用表上的标记, 则不论其他人使用何种浏览器,几乎都能见得到与他设计时相同的画面。 超文标记语言简明导引是为这一目的而设计。我尽力□集了当今 主流浏览器所能辨认的标记,当然啦,疏漏在所难免。

制订超文标记语言标准的机构是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3C), 它是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 (IETF)的附属机构。过去以来, W3C 曾经公布了数个版本,有 HTML 2.0、 HTML 3.0 以及最近的 HTML 3.2。然而,制作浏览器的厂商,如 Netscape (网景) 与 Microsoft (微软)长常会发明自己附加的标记,以「扩充」 超文标记语言的功能。这些情况是制订标准的人难以控制的。 有的时候,一个厂商的附加标记,由於已经是「既成事实」, 也会被其他厂商所采用,像是 Netscape 的 <CENTER> 标记。

HTML 2.0成形於与一九九四年六月,符合当时的运用状况,是当今 所有浏览器发展的基点,甚至连文字模式的浏览器也能支援此规格。 HTML 2.0 还能够反映出超文标记语言当初设计的理想,这一理想是 希望能够在各种不同条件的设备上建构共通的资料组织方式,这与现在 要求「精确」的显示画面(版面构成)的趋势不可等同。如果你要让 读者看到所有的资讯,不妨只运用2.0版的标记就好。

HTML 3.0 draft, 公布於一九九五年,主要目的是希望在既有2.0版的 基础上,加上表格的功能,并增进图形与周边文字之间安排 方面的控制能力。虽然有些3.0版的标记被浏览器厂商所采用, 不过还有很多标记并没有被采用。甚至有些厂商附加的标记比正式 规格书上的标记还流行。3.0版的草案已经过期了,因此也没有 正式标准存在了。

一九九六年六月 W3C 公布了这版 HTML 3.2 draft,目的在反映并标准化目前广为接受的标记。 因此 3.2版包含了被厂商(如,网景、微软)采用的 3.0 版的标记, 以及其他被浏览器广为采用的附加标记。在这份 Position Statement on HTML (超文标记语言公告声明)中, W3C 推荐各位资料提供者尽量使用 HTML 3.2 的规格。 所以,超文标记语言简明导引就把 HTML 3.2 的标记全都收录进来。 这些厂商应该,也有能力支援这些标记。

但也有一些Netscape 与 Microsoft 的附加标记不在 HTML 3.2 草案之内,这是因为它们没有被广为使用,或者是 因为它们在规格书写成之後才出现。由於 Netscape 的浏览器 是第一个支援 3.0 版的浏览器,它也主宰了将近七成的浏览器市场,有 许多人甚至误把 Netscape 的扩充标记 (像是 <BLINK> 、视框)当作是 3.0 或 3.2 版的正式规格

在使用Netscape 或 Microsoft 所附加的标记之前,先考虑一下, 使用其他浏览器的人可能无法见到您所想要的画面。另外,这些附加标记并 没有保障将来还能被浏览器所支援。当然,使用与否决定权在你自己。 有许多人很坚持必须使用标准的标记,我倒认为,如果你很清楚其中的 问题所在,不妨放手去作,只要你和你的读者感到爽就好。 这份超文标记语言简明导引 并非正式的标准文件,不过到可以让您了解到有哪些标记已经广为使用,或者在哪些 条件下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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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态宣告

本标记应该在档案一开始就出现。 其实,本标记并非必要,没有本标记浏览器也能知道 这份文件之超文的格式。不过,如果有的话,会让读这份 文件的超文标记码(HTML source)的人更容易清楚你会用哪些标记。 本标记正确的语法要看你使用哪一版本的「超文标记语言文件型态定义标准」 (HTML DTD (document type definition) )而定, 这里写的是 3.2 版的语法。如果你 用了 Netscape 或 Microsoft 的扩充标记,就不可这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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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P>

目前的超文标记语言标准规格书中建议不再使用 <XMP> 这个标记,因为它会" 造成许多不可预测的後果,而且 在使用上与厂商的支援上,也有越来越不一致的趋势 " 用 <PRE> 代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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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区段>

引进本标记的目的在使得左右边段落文字能够内缩,而不需要用加引号的方式 来表示。这是通常使用本标记的目的 在HTML 2.0 没有标记有此功能)。 不过并非所有浏览器都用这样的方式(段落内缩) 来显示,不过也有越来越多的浏览器依循内缩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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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齐用途的标记

HTML 3.2 规定了段落与标题的对齐,也把原本 是 Netscape 附加标记的 <CENTER> 收录进来。因此, 使用 <CENTER> 的时机就只有在 Netscape 浏览器中 要把表格对中,或是在那些无法辨认新规格之对齐属性的 浏览器中使用了。

<CENTER>最大的问题在於它会导致对中段落与其後继 文字间的空行。然而,当有的浏览器不认得这个标记而忽略它时, 结果就产生作者难以预料的画面。当越来越多浏览器能够辨认 <P ALIGN=CENTER></P> 这类标记时,尽量减少使 用 <CENTER>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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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大部份的标记是 "容器型",有开始标记,与结束标记, 把内容夹在中间。 (例如: <B> 这是加粗的文字</B>)。 然而,这个 <P> 标记,原本只是一个单独型标记,用来 标示段落之间的空白。问题是,这样一来就无法表示「对中」、「 右边对齐」之类的属性,因为没有办法标示出结尾的缘故。 所以,HTML 3.0 把<P>改成容器型标记,因此段落就需要写成 <P> 段落内容在此 </P>,而这个开始标记 <P> tag 就能够包含对齐的属性在内。 如果你不设定对齐方式的话,结束标记</P> 通常可以省略,不过,留著它会让段落边界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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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标记

颜色的值是由「红、绿、蓝」三种颜色的十六进位码所构成, 在我的WWW Help Page 文件中,有些连结会指到帮助你得到这些数值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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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标记

这些标记还有些争议, 特别是在Netscape同时允许表格与栏位的宽度, 能够用比率页宽的方式设定,且又能够用绝对之点数方式设定。 无论如何,表格目前是能够在大多数浏览器上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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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5-1997 Kevin Werbach.
最近修订日期 August 20, 1996. 叶信源译 1996,9,17